注册欧盟商标
1993年12月20日,欧盟会议通过了《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》,简称CMTR,欧盟国家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国家使用的商标体制。 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,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,其他入《巴黎公约》、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》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。
欧盟商标优势
- 费用低,申请注册一次,即可在欧盟的27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。
- 保护程序集中化,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的保护。
- 享有优先权,商标在任意一个国家注册,申请欧盟商标注册时享有优先权。
注册所需资料
- 法人申请:公司注册证明
- 个人申请:身份及地址证明
- 拟申请之商标图样
- 商标注册类别及商品服务详细说明
商标查册
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后,OHIM及各成员国将进行在先商标检索,并出具检索报告。
注册所需时间及流程
- 注册时间:6-8 个月
- 注册流程:商标查册 → 提交申请 → 受理 → 官方审查 → 公告 → 领取证书
商标有效期及续展
- 商标有效期:10 年
- 商标续展:有效期满前6个月可申请续展,续展有效期为10年。
目前欧盟的成员国
奥地利 | 德国 | 波兰 | 比利时 |
希腊 | 葡萄牙 | 保加利亚 | 匈牙利 |
罗马尼亚 | 克罗地亚 | 爱尔兰 | 斯洛伐克 |
塞浦路斯(南) | 意大利 | 斯洛文尼亚 | 捷克共和国 |
拉脱维亚 | 西班牙 | 丹麦 | 立陶宛 |
瑞典 | 爱沙尼亚 | 卢森堡 | 芬兰 |
马耳他 | 法国 | 荷兰 |